
食品不合格处罚标准食品不合格处罚标准如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①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抽检不合格会处罚相关的生产企业或商家。当食品抽检不合格时,相关的生产企业或商家将受到处罚。这是因为食品质量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不合格的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监管部门会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追溯调查,查明原因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户(个体)不建立食品台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未建立台账罚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未建台帐,无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证明、配方、食品安全认证等进行监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未建台帐,无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证明、配方、食品安全认证等进行监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未建台帐,无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证明、配方、食品安全认证等进行监督,可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国务院特别规定第五条有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的规定,但无处罚。而食品安全法第39条规定一般食品经营者的义务为进货查验(含个体户),而只有食品经营企业才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即进货台账)。对于没有履行前述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食品安全法87条有处罚规定。
1、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劣药的罚款规定的话,是按照销售金额的50%以上两倍以下来进行处罚。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销售劣药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对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售、生产假劣药的处罚是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同时是需要按照销售金额的50%以上两倍以下对此进行罚款,如果说存在着后果特别严重的,将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来进行惩罚。